安全处户籍办公室竭诚为全校师生服务!电话:86574472,联系人:任老师

关于户口迁出

编辑:沈阳师范大学安全处      时间:2007-12-17 9:00
 

(2007年12月17日发布)

    1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除因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,户口可以迁出,其它情况一律到毕业时方可迁出。


    2、调离我校的集体户口人员,户口必须迁出。


    3、毕业学生,在离校前按照户籍办的统一安排办理户口迁出。逾期不迁出者,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

    


更新:2007年12月17日  点击次数:


 
 

沈阳师范大学安全处 版权所有

建议使用IE6.0以上版本浏览器,分辨率1024*768

E-MAIL:wangxiaoyu867419@163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