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007年12月17日发布)
1、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除因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,户口可以迁出,其它情况一律到毕业时方可迁出。
2、调离我校的集体户口人员,户口必须迁出。
3、毕业学生,在离校前按照户籍办的统一安排办理户口迁出。逾期不迁出者,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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